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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脆的鸟鸣从头顶传来,阳光隐隐透过树叶的缝隙。
一只白皙的手拂开了,生长了不知多少年头的草丛。
陆琅艰难的穿过杂草堆,出来的时候,右腿还被差点绊倒。
他抖了抖身子,将乱叶细碎抖落,黑白分明的桃花眼隐隐约约含着一股雾气,眼尾带着凌乱的红。
陆琅是一名大四的农学生,不知道是谁吃了他的毕业论文,那可是他辛辛苦苦养了的蘑菇啊。
多少日日夜夜,绞尽脑汁,想尽了各种办法防治。还是被摘了,气得他浑身发抖,直骂老六。
这回,他重新来过,想出一个狠招。
有道是办法总比困难多,只要思想不滑坡,问题总能解决。
既然如此,那他就与他的毕业论文共进退,日夜看守,将生活过成了野人。
陆琅把这段日子堪称为鲁滨孙漂流记。
不过,他也会找乐子,在此看守期间,见识了许多的悲欢离合。
眼见他即将成功,离他的毕业论文只差半步,没想到隔空竟然又出了岔子。
昨晚他还在睡觉,清晨一睁眼,就来了这么一个鬼地方。周围全都是杂乱无章的野草,没有一丁点的生活气息。
前一秒,陆琅征愣,下一秒吓得他从被子里惊起,这绝不是在种蘑菇的那片地。
出于本能,不由得连连大喊,“有人吗?有没有人啊?”
四周空荡荡的,喊了半天,也没有人理会。
陆琅这才知道坏事儿了,只好收拾好自己的东西,找出路。
查看行李,背包还在,里面的东西一样不少,就是他放在枕头旁边的手机不见了。
还好,他记得人多的地方,树的叶子长得会更茂密一些,树木生长的方向都是朝南生长的,所以南边的会更茂盛一些。
根据现有的知识,小心翼翼的行走在林间,他不知道这里面有没有什么危险。
他都怀疑他不小心时空穿越,毕竟以前看过的不少奇闻怪谈。
如果有人对他恶作剧,在搬走的过程中,他早就被晃醒了。怎么想都是不科学。他跟人无冤无仇,也不必这么狠吧。
与此同时,不远处的赵家村。
天微微亮,太阳慢慢的从东方升起,公鸡来回迈着雄赳赳的步伐,在围栏里守着自己的领地。赵家的院子里,赵大娘给鸡喂完食,准备去采点竹笋。
她是个闲不住的,更何况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还有免费的东西拿。
赵大娘张嘴便向屋里大喊,“最近下雨了,竹笋肯定出来不少,我得抢先去摘,不然去晚了,可就没有了。”随即挑了个大箩筐,挂在胳膊上。
赵大娘拎着箩筐,嘱咐自己的小哥看家。
赵兮宁从屋中探出脸,点了点头,“娘,路上小心,我做好饭等你回来。”
目送走了赵大娘,赵兮宁笑脸立马一转 ,心事重重回了屋子。
该怎么跟娘说呢。
赵大娘有两个儿子,一个小哥,大儿子还未成家,小儿子去外面做生意去了,每月都会寄来不少的银两,够生活了,而她的小哥也不用她愁。
她早死了的那个老头,幸好读过几年书,在县城认识几个人,把她的小哥找了一户好人家,自幼定下的亲事,男方还是镇上的大户。
要是哥儿嫁进去了,就是享福的命,而且肯定会跟她的小儿子一样,给她寄不少银钱。
可惜唯独差了大儿子,她大儿子年龄也不小了,像他这么大的小子,早就生了好几个大孙子,偏偏非得要娶西边许家的女儿。
也找过媒婆,去提过,哪成想人家眼光高的很,根本看不上他们家。
赵大娘心想:我还看不上你们呢,要不是她儿子非要娶,连理都不理。那个姑娘身无二两肉,一看就是个不好生养的。
她还没说什么,倒是先喘上了。
啊呸。走在路上,赵大娘越想越气,大儿子就是个不省心的,娶一个妇道人家的小哥不好嘛,即能干活又任劳任怨。
不知走了多久,一条小路出现在了面前,上面有着许许多多的脚印,是人为留下的过的痕迹。
陆琅睁大了双眼,看到了生活的希望,心情都不由得变得雀跃了。
看来,再走一段儿,就能见到人了。
陆琅背着背包,终于,在不懈努力下见到了一众众的房屋,陆琅眼泪汪汪。
等到越走越近,激动的心戛然而止,为什么这里的房子都是土房,上面还覆盖着茅草。
一股古代茅草屋的即视感,他可能知道杜甫住的是什么地方了。
而且这里的人……陆琅揉了揉眼睛,以为是自己眼花了,像是想要证明什么,不断眨着眼睛。
怎么都穿着褐色短衫,不少上面还有补丁,人们个个脸色蜡黄,一副营养不良,吃不饱的模样。
正好,迎面走了一个大娘,穿着麻衣,手上拎着一个竹篮。
陆琅还没搭话,傻傻的直勾勾的盯着人。
赵大娘心里正在骂骂咧咧,哪成想,忽然察觉一道目光落在了她的身上。
抬头定睛一看,是一个模样标志的小哥,就是有些奇怪,眼睛傻乎乎的看着她。
身上的穿着也跟村里人大部分不一样,衣服看起来怪模怪样的,而且这小哥的头发竟然是短发,这可真让人吃惊。
俗话说得好,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这小哥也不知道遭受了什么,竟然头发也没了。
赵大娘心里直犯嘀咕,打不定主意,这个人来他们村干什么。
赵家村一向安静祥和,作奸犯科的事情更是没有。
陆琅喉结滚动,面前有个人,他可以问问情况。
于是,陆琅将人拦住了。
赵大娘看着面前突然出现的小哥,眉头一跳,“这位小哥,你有什么事吗?”
陆琅斟酌着语言,指了指背后的树林,“我是从那边来的,迷路了,请问这是哪?”
赵大娘大吃一惊,语气夸张,“我的个乖乖,你说的是真的,那里面可是有能吃人的野狼的。”
陆琅面色苍白一瞬,还好他运气好,不然碰到了,就成了美味的小点心。
后怕之余,更想弄懂这是什么地方。
赵大娘小声嘀咕,“倒是个挺漂亮的。”看着看着,忽然眼神一亮,若是个好人家的哥儿,把他介绍给自己的大儿子。
长得也好看,他儿子肯定喜欢,这不比那个狐狸精好多了。
“哎哟,我看你现在没有地方去,不如先跟大娘回家吧。”
陆琅思索一番,随即点了点头。他目前没有更好的地方去了,也不能再回去。
先跟着眼前的大娘看一看吧,想到了什么,陆琅把脖子上的玉坠摘了下来。
赵大娘眼睛都直了,虽然她是一个乡下人,但也知道这是个值钱的玩意儿,这个小哥就这样把它拿出来了。
她从来都没看过这样的玉,颜色透彻,一看就值不少钱。
陆琅将手中的玉佩展开,“大娘,你看,我想和你换一些银钱,顺便抵消借住在你家的费用,觉得这个能值多少?或者是这里有没有可以当东西的地方。”
赵大娘看了一下陆琅,又看向了手中的玉佩,眼睛滴溜溜的一转,“小哥,你这个看起来就值不少钱,大娘给你一两怎么样,然后借住的事情,大娘哪能要钱啊。”
陆琅皮笑肉不笑,“那就多谢您了。”
陆琅心想,如果他真的穿越了,那么在这个时代这个玉坠看起来应该还挺值钱,他可不信天上掉馅饼的事。
玉坠是他从一个小地摊上买的,造型是可爱的小兔子,竖起两只耳朵,抱着个胡萝卜。
当时就是看着可爱,引起了陆琅的注意,其实这个小吊坠才花了他二十块钱,甚至他还觉得买贵了。
既然喜欢,就带在了身上。没想到还有用得着的一天。
目前的问题就是跟大娘回家,顺便吃点饭,胃里空落落的,饥饿感不时侵蚀着他的神经。
陆琅饿了。
刚才在树林里,只顾着害怕了,虽然有很多野生的木耳蘑菇,但是他都没有捡,一心只想着回家。
现在,终于出来了。可事实上好像又没有好到哪儿去。
一路上陆琅碰到了许多村民,村民们十分好奇,穿着打扮都奇奇怪怪的小哥和村里的赵大娘怎么走到了一起。
有偷偷瞅的,也有互相谈话嘀咕的,就是没有人上前来。
赵大娘热情的给他做着介绍,“我们这里是赵家村,平时很少人来,不过你来这可算是来巧了,山清水秀,民风淳朴。”
陆琅边走边听,一边还点了点头,心思却飘向了别的地方,他好想吃饭。
终于,他们在一个草屋停下了,这个草屋看上去比刚才那些见到的要好得多,具体来说就是看着干净,外头的一层篱笆围栏也整齐。
安全系数高了不少。
赵大娘有些得意,介绍自己的家,“我们家的房子是村里条件最好的,小哥还真会找,到时候你就跟我的小哥一个屋子。”
陆琅抽了抽嘴角,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
望着眼前的房子,他有点知道他将居住的环境该是什么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