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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它不知道-免费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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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秋的Y大校园,两个身型挺拔的男生并肩走在校园的小石子路上。
“哥们,真不好意思,到店里我再给你换个新的。”
说话的男生叫霁成,他看着跟他走并肩,个子比他低了半个头多,皮肤白皙,穿着蓝衬衫的男生。
男生长的很斯文,眉目清秀,五官精致的似乎动一分就是对这完美相貌的破坏。他对霁成摆摆手,“真的不用,换个手机屏就好。”男生声音冷凝,非常的悦耳。
霁成无意的低头,看到男生刷得白白净净的板鞋,鞋带上有刚才溅落的茶渍染上的淡黄。那鞋应该穿了好久,但却刷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
走在身侧的男生,虽穿着简单,全身上下也没什么名牌,但搭配得体,显得非常利落板正。
嗯,这哥们倒是挺爱干净,霁成想。
时间回到半个小时前。
霁成跟女朋友林汐在图书馆上自习,在离开图书馆的时候,女朋友只顾着跟霁成探讨外边哪家饭好吃合口,却不小心手滑,开着口的水杯从图书馆一楼的木质旋转楼梯上掉落,不偏不倚的砸中了这位仁兄的手机。
幸亏砸中的是手机,这位仁兄躲得快,身上只是被泼溅上了茶渍。霁成和林汐道歉了半天,还好这哥们特别好说话,起初连让人赔的意思都没有,只说没关系,他自己修就好。
那哪成啊,尤其还是这么有涵养的同学,霁成觉得不止要把摔坏的手机给修好,还不能影响人家平常联系,必须给买个新的。
林汐需要去开班会,霁成就拉着这哥们去修手机了。
下午五点多的北方城市,天还很光亮,空气清爽,略微带着凉意,霁成就跟这男生抄校园的近路,往西门的手机店走去。
到西门,进到店里,霁成把提在手上的书包随意的甩在肩上,围着手机店简单扫了一圈。看到柜台里一个新款发售的手机。模样简单大方。
霁成招呼店员:“这个手机拿来我看看,有几个颜色。”
“帅哥眼光真好,这个是新上的款,内存是的,双卡。” 一个瘦瘦的扎着马尾其貌不扬的女导购被帅哥的盛世美颜闪了一下眼后,赶紧拿出了那个黑色的手机,同时又殷勤的把隔壁柜的其它几个颜色拿了过来。
“这个银色和蓝色的也好看。”年轻女导购员眼睛亮亮的看着霁成。
霁成拿过黑色的那款看了看,挺轻薄,屏幕大小也正好,无刘海直直的手机屏幕。
“你看这款怎么样,这几个颜色你喜欢哪个。”霁成扭头招呼那哥们。
那个男生一进来就在跟店门口的男售货员说自己屏幕摔坏了,换屏需要多长时间,多少钱。结果霁成招呼他问他喜欢哪个手机,不由得一愣。
“噢不,真不用,换个屏就可以,我这个手机也只用了两年。”
霁成笑笑:“没那么麻烦,换屏需要等,看一下这款。我觉得还可以。”
男生不同意,觉得只要帮出个换屏钱就可以,虽然几天没有手机用会有一些小麻烦,但忍几天也无所谓,反正平时要联系的人并不多。
他基本是社交绝缘体,即便没有手机,也不会有一帮闲杂人等来找他。
霁成不听他的,直接对导购说:“就这个黑色吧。多少钱。”
“帅哥,我们这款我给您拿新机。”售货员卖出一个手机很开心,步履轻盈的去拿新手机。
男生拒绝半天无果,看霁成扫了码把钱转过去,然后表情平淡,两只胳膊靠在柜台上,若无其事的等着店员拿新机。
男生有些尴尬的抿了抿嘴,站着看向霁成——这个神情疏冷,穿着质感出众的黑色卫衣,黑色休闲裤,白色运动鞋,高高大大,颇为帅气养眼的男生,莫不是傻吧。
正巧他觉得有点傻的那位男生把书包拉到身前,拉开拉链要拿东西,男生不小心看到一个不明显的logo标志——一个国际奢侈品大牌。纵然像他这样对品牌无感的人也认得。质感卓越,不像是假的。
好像是个不差钱的主,既然这样,男生也没再说什么,有人执意要做冤大头,他也不好再拒绝。
女导购拿来了新机,对那个男生道:“同学,我帮你换个卡吧。”
“行。”男生递了手机,嗓音依旧低沉且动听。
女导购拆手机拿卡,嘴里絮絮叨叨让换完之后加她微信,可以送把质量好的雨伞。然后帮男生下载了聊天软件。
确实是生活中必要又容易丢的物件,男生便没有拒绝,拿过手机登录上自己的微信。
霁成看男生低头握着手机,那手指修长好看,指甲修剪的整整齐齐,脸颊白皙细嫩泛着很高级的冷光。
操,这男生皮肤真好,比女生都好,霁成想着,脑海中浮现了林汐的脸庞。
嗯,确实比林汐皮肤要好,虽然林汐的皮肤在女生中已经算是好的了。突然霁成觉得有点对不起林汐。然后笑了笑:“帅哥,也加一个。”
男生不置可否,加上了他。
霁成让店员把那个碎屏的手机留下,进行维修,并把换屏钱也付了。虽然男生说这个钱由自己来付,但被土豪笑笑拒绝了。男生只得作罢。
他乐意就好!
出了门,霁成对他笑笑摆了摆手,算是再见的意思。男生也对他回了个礼貌的微笑。
然后就分道扬镳,霁成往校门对面一辆停在路边的黑色小轿车走去。
男生走到校园半道上,手机有消息提醒的声音。拿出来看——是刚加的那个人傻钱多男发来的。
“你名字。”
男生想了想,还是礼貌的把名字发了过去,虽然他觉得也无甚必要,自己的这个微信里,也陆陆续续加了不少人,都是一帮沉睡的摆设罢了。
现代人也很奇怪,对于摆设式的好友,也是能多加一个绝不少加一个,而此刻这个问他名字的人,人生的交集也许仅限与此而已。
男生在手机上打出“王远潋”三个字,摁了发送键。也没有问对方姓甚名谁,把手机收了起来,放到裤子口袋里。
手机一路安静,那边也没有任何回复。
霁成这人有时候很爱玩儿,今天他就跟自己的那些个狐朋狗友出去聚了。他们找了一家酒店用了餐,一行人往夜总会方向开去。
“我在那个会所新认识了个妞,贼带劲,一会叫过来给你们瞧瞧。”一个染着棕色头发,五官端正,小麦色皮肤,穿着讲究的男青年轻轻的晃着头,慢条斯理的说着。
他叫原洛,霁成从小玩儿到大的好哥们。小的时候住在同一个小区,自然而然上了同一所幼儿园,同一所小学,还同一所初高中。
整个高中三年都是同班,两人之间简直有莫大的缘分,可谓是穿开裆裤的交情。
“哎——呦,我说你也是个人才,这学期又有哪几科挂了,脑子里全是妞能不挂么。你上一次说学校里看上的那个校花追上了没有。”一个微胖的寸头高个男生说。
“追,追个屁,我开始给她发信息她还回,这一段不知道怎么了,爱答不理,给我玩儿欲擒故纵呢吧,我可没她那些个追求者那么贱,错过我这村就没她这店儿,本少爷不缺。”
“切,我看可能是发现你脚踏n船了,你这种人,她不搭理也对。”说着微胖个高的男青年笑了起来。
“说到挂科,我还真挂了一科,真是倒霉。霁成,你那一骑绝尘真令我羡慕。”原洛悻悻道。
霁成笑笑:“没办法,哥这种智商,想挂科都难。你又不是没领教过。”
霁成成绩一向优异,整个学生时代就一直名列前茅,一直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大学考的也是全国排行第一的名校。相比较,原洛成绩虽然也不差,可跟霁成比就有很大的差距,而且差的不是一星半点。
他们今天一行四人,那个微胖的男生叫李长浩。李长浩原本是原洛的朋友——他的父亲和原洛的父母认识——后来也变成了霁成的朋友。
此刻正开着车,沉默的听着他们说话,偶尔附和着笑的叫王越。是霁成和原洛的高中同学,也是关系比较好的朋友,在三个大高个子中王越显得偏低偏瘦,其貌不扬,有些不起眼。
四个人家庭条件都不差,不是不差,是相当好。尤其是霁成,姥爷还是C省一把手高官。
车在夜色中疾驶,光影流转间,车子驶入夜总会大门口旁边的泊车区,那是一家带有温泉会所的高档夜总会,陪侍小姐的小费也都是1000起步。
会所的服务人员毕恭毕敬的迎上来领他们去停车。
“靠,真冷。”原洛下了车,把卫衣的帽子戴上。
“看来最近又要降温了。”李长浩说。
四人进到会所里,讲究的穿着和气质令里面的服务人员侧目。
霁成长相英俊,身材高大,一身黑色的装扮在几人中甚是惹眼,让本就凌厉的气势更显得突出而有压迫感。
服务员把他们领进一个宽敞的包间,里面装修高档考究。
原洛一屁股坐下来,沙发软座微微凹陷。
“王越,你先点歌,把你最近唱得顺嘴的都点出来。”原洛道。同时抬手招呼站在一旁陪着笑的经理,让他带姑娘过来。
“就王越那五音不全的,顺嘴的也能给人听吐了。”李长浩站在点歌台前先给自己点了几首。然后招呼原洛,“你哪几首。”原洛说了一两个,然后拍了拍身边王越的背,“点你的,点你的。”
霁成靠着沙发安静坐下,打开手机,就看到林汐的一个未接来电。趁着包厢安静拨了过去。
林汐和霁成刚交往了两个月,还是人家女方倒追,霁成觉得林汐模样清丽可人,又甚是乖巧听话,就开始与她交往。